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有關規定,現將江蘇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業擬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在App時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資金研發出來的App得到更好的保護?這是很多創新型企業特別關心也特別頭疼的問題。今天我們將從專利、商標、版權的三個方面分析App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19年度第一批入庫企業名單
高新技術企業采取常年申報、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集中受理各市、縣科技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報送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批次。企業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近日,國知局發布了最新的專利收費標準,自2017年7月1日開始執行
江蘇省2019年第一批擬更名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公示
為貫徹落實《南京市“十三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寧政辦發〔2017〕27號)及《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寧政辦發〔2018〕83號)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若干意見》(國知發管字〔2013〕87號)文件要求,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為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江蘇省2018年第八批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公示 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指引(試行)》(國科火字〔2017〕144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江蘇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示。
我國目前正大力發展國家高新技術實力,扶持和鼓勵企業的發展。很多地區針對高新技術企業也制定了非常好的獎勵政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正是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知識產權部分的重要內容,屬于分值最高的Ⅰ類知識產權。
2019年各地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部分省市地區)
江蘇省2019年第五批擬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公示
英國國會通過了關于專利費用調整的立法。英國專利費用將上漲超過一定權利要求項的,應繳納新費用。據悉該立法將在2018年4月份開始實施。
2017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存在的7大問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決定延續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吸引國內外投資更多參與和促進信息產業發展。
江蘇省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不低于30萬!江蘇省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發布!
市科技局關于發布《2019年度南京市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指南》及組織項目申報的通知
345計劃,創新團隊,海外高層次人才,人才引進計劃申報
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2019年度入庫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工信廳《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度省星級上云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蘇工信企信[2019]161號),經企業自愿申報、各區初審推薦、專家評審等程序,擬認定江蘇東大集成電路系統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等79家企業為2019年首批江蘇省三星級上云企業(南京地區),具體名單見附件。
創新券主要用于企業研究開發過程中購買檢驗檢測、技術認證、資質認證、技術轉讓、知識產權以及購買龍頭企業開放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服務發生的支出。
棲霞區專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市的意見》(寧發委〔2015〕19號),提升知識產權對區域經濟增長的貢獻度,促進科技進步和社會經濟發展,助力創新創業,設立棲霞區專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為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堅持突出重點、效率優先、擇優支持的原則。
第三條 專項資金資助的對象為在棲霞區內注冊登記納稅的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其它團體和個人。
第二章 資金來源及使用范圍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區財政設立專戶,區科技局、財政局共同管理。原則上每年安排300萬元額度,并隨經濟發展情況逐年適度調整。
第五條 專項資金使用范圍:
(一)發明專利申請和授權的資助;
(二)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專利產業化和重大專利技術二次開發項目的配套資助;
(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示范創建、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培育;
(四)知識產權服務集聚區、專利運營、信息開發利用、知識產權聯盟和專利技術聯盟等平臺建設;
(五)專利行政執法和“正版正貨”示范街區創建;
(六)專利權質押融資、專利保險的補助;
(七)知識產權培訓和普法宣傳、教育等活動;
(八)其他與知識產權戰略推進的相關費用。
第三章 專利獎勵與資助的條件和標準
第六條 對納入區內統計的單位和個人的發明專利申請給予定額資助。企業的發明專利申請每件資助1000元,高校及科研院所、其它團體和個人的發明專利申請每件資助500元。
第七條 對納入區內統計的單位和個人的授權發明專利給予專利權人以定額資助。企業的授權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500元,高校及科研院所、其它團體和個人的授權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000元。
第八條 鼓勵區內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其它團體申報國家和省、市各級國(境)外專利資助,對于當年申請國(境)外專利超過2件(含2件)且獲得上級資助的,再給予1萬元資助。
第九條 引導和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示范創建,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的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對評為先進的企業再給予3萬元獎勵。
第十條 開展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培育,對培育合格經認定的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
第十一條 當年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含外觀設計金獎)、優秀獎(含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分別給予獲獎單位20萬元、5萬元的獎勵;獲得江蘇省專利項目金獎的,給予獲獎單位2萬元的獎勵。
第十二條 對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專利產業化和重大專利技術二次開發項目進行立項資助。鼓勵區內企業和個人委托知識產權運營機構開展專利運營,對通過購買專利并實施轉化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具體辦法參照《棲霞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寧棲政字〔2012〕262號)。
第十三條 鼓勵開展“正版正貨”示范街區創建,支持知識產權服務集聚區等平臺建設。支持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構建知識產權聯盟和專利技術聯盟,根據聯盟的規模和運行實績給予一定獎勵。
第十四條 對以專利權質押貸款融資方式取得融資的中小微企業給予專利權評估費定額補貼,補貼費根據獲得貸款金額,給予5000~15000元補貼。
第十五條 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專利保險,對參加專利保險的企業,給予獲得市級保費補貼的30%的補貼。
第十六條 積極扶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發展,每年度對入駐本區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進行績效考核,根據年專利代理量、專利運營、專利權質押貸款、專利保險等服務績效給予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定期開展知識產權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通報表彰同時可給予一定獎勵。
第十八條 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其它團體可以從專項資金中按照一定比例獎勵給本單位的知識產權管理團隊。
第四章 專項資金的申請及辦理
第十九條 凡符合獎勵和資助條件的單位及個人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應由第一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提出。
第二十條 專項資金的獎勵和資助每年3月份集中辦理。經所在街道、園區受理、初審后,由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審核、兌現。
第二十一條 申請發明專利申請資助的單位或個人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發明專利申請資助匯總表;
(二)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信用承諾書;
(四)單位申請提交企業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個人申請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二十二條 申請授權發明專利資助的單位或個人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授權發明專利資助匯總表;
(二)發明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信用承諾書;
(四)單位申請提交企業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個人申請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二十三條 申請國(境)外專利資助的單位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國(境)外專利資助匯總表;
(二)省市資金下達通知或批文;
(三)信用承諾書;
(四)單位申請提交企業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第二十四條 其它項目的獎勵、資助根據國家、省、市批文或具體通知以及相關憑證予以兌現。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或挪用,確保資金規范、有效使用,并接受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申請獎勵和資助的單位和個人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依法追繳已給予的獎勵和資助費用,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本辦法施行前頒布的有關文件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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